为积极落实江苏省总工会(苏工发〔2018〕13号)文件,昆山开发区石予小学工会积极行动,结合学校实际,对2016年通过的《石予小学工会慰问条例》进行修改审议。
接到省总工会13号文件后,学校工会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学习文件、并与学校原有条例进行比对,征询并汇总代表意见,几经修改,于18年6月1日下午4:00,在石予楼二楼教师阅览室,召开石予小学工会二届四次会议,审议《石予小学工会慰问条例(修改稿)》。
会议由工会委员张堂主持,听取了工会主席俞诚忠所作的修改说明,会议围绕《昆山开发区石予小学慰问条例(修改讨论稿)》展开讨论,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说明和修改。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,与会代表一致同意通过《昆山开发区石予小学慰问条例(18版)》,并同意从通过日起执行。